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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设计

发布日期:2024-10-18 信息来源:

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海安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海安街道辖区

2)工程规模: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设计,包含海安街道范围内老旧、失管小区提升改造,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日常零星维修,各类应急抢修,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配套提升设计注: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12万元或者合同履行期限满两年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3)招标范围: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设计包含海安市海安街道辖区内老旧、失管小区提升改造,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日常零星维修,各类应急抢修,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配套提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建设全过程所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咨询、设计审查、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与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决算送审、常态管护等各环节的全过程服务,施工期间应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出具相关专题报告,如需设计变更,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设计规范出具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交易发起人不再另行支付)。

4)设计周期:暂定设计周期15天,实际设计周期按交易发起人要求。接到通知后5天内提供设计方案(含估算);设计方案通过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5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交易发起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其他设计任务按交易发起人要求执行。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工期、人员等安排,提前踏勘现场,做好组织,中标后不得以工期短为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或降低设计质量。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费率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HAGXG202410122867(GK006)001001

海安市海安街道2024-2025年零星工程设计

2%

1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者

具备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10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10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8)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314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20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肆份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海安街道办事处

 址:海安市江海西路86号

联系人:李龙         

  话:18806279369

9.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代理: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址:海安市东大街2号7幢1048室

联系人:吉羽彤

  话:0513-8883005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