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须知
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二间店面出租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出租人: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
2.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二间店面出租,具体地址为海安县墩头镇墩西村6组106-107室,面积:76.32平方米,租期为三年,标的具体情况以出租人现场确认的实物状况为准。租金不低10000.00元/年。
3.其他说明
⑴标的资产性状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出租人向意向承租人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出租人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⑵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10000.00元/年(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加价幅度:100元/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以不低于起拍价格直接出租。
三、意向承租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1.意向承租人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2.意向承租人拍得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违规、违法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其他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单位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人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如有)。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3.承诺函
4.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1.本竞拍实行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意向承租人必须按竞拍公告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前办理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交易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拍有效期一致。各意向承租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自然人参与的,以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开户的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000元方可取得竞拍资格。
2.保证金缴纳方式:交易保证金须提前交至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人单位/个人名称一致),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账户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内自动生成 ;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3.特别提醒:(1)保证金需从意向承租人的报名名称相一致账户中整笔汇出,并备注“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二间店面出租项目出租竞拍保证金”;(2)请意向承租人充分考虑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保证金退回: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后,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租金、押金并完善交付手续之后,由出租人填写《承租人保证金确认函》(见附件1),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未被确定为承租人的,由出租人填写《非承租人保证金退还确认函》(见附件2),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三)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承租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 17时30分。
报名路径:意向承租人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项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四)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承租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开始,在设定30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响应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7-17 09: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7-17 09:30
延时竞价时长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100元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承租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承租人的,则将原承租人优先确定为承租人;报价中无原承租人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承租人。
本项目不设延时报价。
特别提醒:请意向承租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五)价格及成交款支付要求
3.1挂牌起始价:10000元/年
3.2交易保证金:100元
3.3价款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3.4价款支付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第一年租赁费,之后每年度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一年度的租赁费。
(六)特别说明:
1、承租人应合法经营。
2、承租人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的标的以现状交付,出租人向意向承租人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让标的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租人对出让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
5、承租人应服从出租人管理,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所从事的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不得用于餐饮、网吧、洗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经营),不得从事有毒气、废气、噪音污染、污水排放等对环境有污染或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的项目,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6、承租人须自备营业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等),自行办理经营相关手续。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条例,守法经营,承担与经营行为相关的连带法律责任。
7、该出租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消防验收等,均按现状出租,投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参加拍卖前自行向出租人详细咨询了解租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消防验收情况,承租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营业证照、消防审批及验收等手续,所涉费用与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负责办理、不提供资料亦不保证承租人能办妥消防的审批和验收等。承租人不得以无法办理、办妥消防的审批和验收等手续为由向出租人、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五、联系信息
出租人名称: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
地址:海安市墩头镇双新村五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加华 189143586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5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竞遥 18020395165
附件:
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二间店面出租项目.docx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