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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大公镇原砖瓦厂区域及其附属房屋拆除竞拍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2 信息来源:

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就其海安市大公镇原砖瓦厂区域及其附属房屋拆除竞拍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委托方: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产权单位或资产管理单位名称)

2.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海安市大公镇贲巷村

3.项目概况:海安市大公镇原砖瓦厂区域及其附属房屋拆除竞拍项目,拟将原砖瓦厂区域(贲巷24组)房屋及其附属房屋进行拆除(东至立公河,北至封闭工程,西至贲巷25 组水泥路)拆除面积约1233.6平方米。

特别提醒:本项目面积为暂估,具体拆除情况各竞价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拆除任务时间紧,委托方将严格按照各项条款进行考核,产生的二次清运费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请各单位综合考虑后合理报价。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1233.6元。(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加价幅度:50/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三、意向竞拍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1.意向竞拍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房屋拆除)。

2.意向竞拍人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意向竞拍人拍得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违规、违法业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1)意向竞拍人为法人单位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意向竞拍人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如有)。(3)意向竞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2.承诺函

3.竞拍人资质。

4.意向竞拍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三)特别说明

1.拆除物残值由成交响应人处置,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施工现场必须按拆除复垦作业要求落实好各项施工措施,按相关规定文明施工

2.所有地面建筑物、构造物、附属物以及地基基础拆除到位,杂物清理到位,所有垃圾杂物清运离场到位(严禁就地深埋)

3.成交响应人须服从城管、公安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的管理,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载,防扬尘和降噪声措施到位。环保、城管、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扬尘排污费等由成交响应人自理。

4.拆除过程中各部门相关规费、扬尘防控服务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环保、城管、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扬尘排污费和施工现场2.5米高临时围挡绿化种植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成交响应人自行承担;拆除过程中各部门相关规费由成交响应人自行承担。

5.在拆除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变化,成交响应人无条件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6.拆除作业时,拆除单位应在拆除现场配备与拆除装运建筑垃圾所相匹配的控尘设备,装运建筑垃圾作业过程中须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尘等控尘措施(防尘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喷淋、防尘网、洒水车、雾炮车等);暂时无法清运的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应采取符合规定的控尘措施(拆除现场控尘措施:1.工地周边设置围挡,2.有冲洗设施设备,3.有喷淋系统4.专人保洁),费用由成交响应人自行承担。

7.安全生产施工现场乙方应配有现场指挥、安全员,并设有安全围挡和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安全保证和防范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8.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周边发生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价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价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价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价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信息获取

自本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即可在公告附件中获取。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1.本竟拍实行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竞拍人必须按竞拍公告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前办理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交易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拍有效期一致。各竞拍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自然人参与的,以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开户的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子接受。

保证金数额:意向竞拍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00方可取得竞拍资格。

2.保证金缴纳方式:交易保证金须提前交至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拍人单位/个人名称一致),逾期将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账户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账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3.特别提醒:(1)保证金需从意向竞拍人的报名名称时相一致账户中整笔汇出,并备注“海安市大公镇原砖瓦厂区域及其附属房屋拆除竞拍项目竞拍保证金”;

 (2)请意向竞拍人充分考虑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竞拍人在缴纳保证金后需要重新返回缴费页面点击“缴纳查询”,保证平台及时显示保证金“已缴纳”。

4.保证金退回:

1)未被确定为竞拍人的,在规定时间内原路退回。

2)成交竞拍人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

(四)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竞价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181430分。

报名路径:意向竞价人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条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五)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竞拍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2024年11181430开始,在设定15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投标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

意向竞价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18  14:3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18  14:45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50.00元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成交竞拍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成交竞拍人的,则将原成交竞拍人优先确定为成交竞拍人;报价中无原成交竞拍人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成交竞拍人。

特别提醒:

请意向竞价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成交款支付要求

6.1价款支付方式: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后签订承包合同,同时需缴纳中标价10%的保证金。逾期不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2价款支付期限要求: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

()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立均

联系电话:15996611638

地址:海安市大公镇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海安市大公镇原砖瓦厂区域及其附属房屋拆除竞拍项目竞拍项目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