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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及残值收益权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1 信息来源: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202508260682(JJ002)001

项目名称: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及残值收益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26

二、更正信息

原项目竞买人报名登记如下:

竞买人须于2025年9月1日16时前上传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产权人身份证,授权产权人、项目负责人与竞买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为授权产权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资质审查的意向竞买人,须于2025年9月1日16时前在指定账号缴纳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价。

现更正信息如下:

竞买人须于2025年9月1日16时前上传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与竞买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资质审查的意向竞买人,须于2025年9月1日16时前在指定账号缴纳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价。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